《圣诞颂歌》于1843年12月首次出版,今年已有180年的历史。到平安夜就卖光了。它有很多责任,不仅仅是因为它最终催生了凯尔西·格拉默的圣诞颂歌音乐剧,还因为它普及了火鸡作为节日主食的想法。你可能还记得,一旦斯克鲁奇(Scrooge)有了大马士革时刻,就让他的店员鲍勃·克拉特基特(Bob Cratchit)去买火鸡——这个想法就实现了。短短几年内(实际上是1861年),比顿夫人就宣布:“对于这个帝国的中产阶级来说,圣诞晚餐如果没有火鸡就算不上圣诞晚餐。”
在修道院里,火鸡比一个月还干燥,是人类对传统奴性屈服的证明。这苍白、无味、无味的恶臭怎么能被认为值得庆祝人类救世主的诞生呢?这就是为什么狄更斯有很多要负责的原因,尽管他需要别人的一点帮助,尤其是伯纳德·马修斯,这位20世纪的火鸡推手。因为不管你怎么打扮它,烹饪它或重新加热它,烤火鸡从根本上来说都是一道乏味的令人失望的菜。
嗯,我们知道答案:首先,大多数英国人都是功能性的无神论者,所以当他们解开腰带时,救主几乎不是他们餐后想到的第一件事。其次,在我们的圣诞午餐中,让火鸡得以存活的当然是与火鸡搭配的食物——无论是烤火腿还是土豆,巧妙烹制的馅料,裹在毯子里的猪,涂满黄油的蔬菜还是蔓越莓酱。一顿现代的圣诞大餐关乎火鸡本身,就像《舞动奇迹》关乎查尔斯顿舞或阿根廷探戈一样;犯规只是一种陪衬,因为我们一年只有一次,所以它变成了一种新奇的东西,我们通常只能忍受。
火鸡最伟大的烹饪命运是在节礼日裹上赫尔曼的蛋黄酱,这揭示了它内在的美食价值:它是一种吃乳化菜籽油的工具,用鸡蛋、醋和浓缩柠檬汁调味……而且它也很美味。
牛肉、羊肉、猪肉、鸭肉、鹅肉或其他圣诞午餐的最佳选择是放在餐桌上,而不是偷偷摸摸地直接从冰箱里拿出来吃。我敢说,即使是鸡肉——动物界的福特嘉年华——也以其优越的风味和口感而自豪。让我们不要忘记,火鸡也是一种非常丑陋的鸟,也许是动物王国里唯一一种在它还活着的时候就长得像被公路撞死的动物的鸟。这基本上是一种活组织检查。
曾几何时,火鸡是有意义的,因为我们有庞大的维多利亚家庭。但对于可能有祖父母在身边的现代核心家庭来说,火鸡不仅没有味道,而且太大了。即使是一只小鸟也要7到8公斤(这可能要花掉你70到80英镑)。就鸡肉而言,这相当于四只鸡,但味道只有八分之一。
即使你买了最发育不良的鸟,你也有几天的时间,在那里,它只会让你再吃一罐混合了鸡蛋和醋的乳化菜籽油。然而,它仍然是圣诞节的主食。在每年的节日狂欢中,英国大约有1000万只火鸡被宰杀,其中有多少是被吃掉的,而不是被扔掉的?或者变成变质的加冕火鸡,或者出于好意冷冻起来,后来被发现埋在冰箱后面,就被浪费了?
这就是为什么我认为我们应该一劳永逸地杀死这只狄更斯式的鹅,授权《圣诞颂歌》的出版商——就像那些试图在阿加莎·克里斯蒂、罗尔德·达尔或伊恩·弗莱明死后编辑的人一样——重写这本书的结局,这样斯克鲁奇就能给鲍勃·克拉特基特和他的一大群孩子们送点不同的东西。事实是,一只鹅比饥饿的克拉奇蒂做得更好——煮熟了,每100克鹅比火鸡含有更多的卡路里,如果你看看它的维生素含量,就会发现它的好处是一样的,更不用说它的味道了。它也有烤土豆的脂肪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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