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闽—马来西亚皇家海关总署将在免税的纳闽岛和沙巴岛促进大米和糖的转运活动。
马新社在5月19日看到的一封信中说,沙巴海关必须为所有沙巴和纳闽海关的大米和糖转运和监控程序提供标准操作程序(sop)。
它还说,沙巴海关必须确保货物的最终港口目的地必须清楚地写在发货国签发的提单上,而不仅仅是在沙巴或马来西亚的任何港口。信中说:“这是为了确保它符合转运的定义,并符合海关法。”
沙巴海关还必须确保货物在各自港口的仓库中存放一个月。
该条例亦规定,每月装运的米和糖(在仓库储存/取出/取出)的数量报表必须由公司代表、进口商或货运代理编制,以便向海关提交。
大米和糖也允许储存在港口以外的仓库。但是,想要这样做的一方必须事先从控制大米和糖的相关机构获得许可,签署海关表格并支付相关关税/税款。
Megah Port Management Sdn Bhd (MPM)首席运营官拿督斯里Patrick Tiong表示,MPM不断努力向海关上级当局强调转运问题,从而带来了这项新指令。
他说:“我们很高兴总干事办公室的新指示对转运活动进行了相应的处理。”他补充说,转运活动必须得到各执法机构的支持。
他说,新的SOP和监控程序将使沙巴和纳闽的转运业参与者受益。
“上个月,财政部副部长史蒂文·辛在纳闽时,我们向他简要介绍了困扰海运业参与者的各种问题和挑战。
他说:“我们感谢他和海关局长拿督扎杜里立即采取行动。”——马来西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