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账户二号不是银行抵押品,艾哈迈德·马斯兰

   日期:2024-08-25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浏览:81    

  

  

吉隆坡——马来西亚财政部副部长拿督斯里艾哈迈德马斯兰表示,雇员公积金(EPF)账户2支持设施不是借款人向银行提供抵押品的形式。

  他说,银行不能使用借款人的EPF储蓄,如果(EPF)成员或借款人未能支付其贷款分期付款。

  “抵押品意味着(银行)有权在借款人未能(偿还贷款)时强制执行抵押品,这意味着如果借款人获得5000令吉的贷款,但未能偿还,(银行)立即收回5000令吉。

  “但是这个账户二号的支持设施不是抵押品。如果成员未能支付分期贷款,出借人(即银行)就不能使用公积金储蓄。

  “成员在50岁或55岁时有权提款,因为成员仍然受到1991年《紧急公积金法》第51条的保护,他今天在下议院结束延长公积金提款的动议时说。

  早些时候,参议员拿督拉扎利提交了一项动议,要求进一步辩论公积金基金的提款是否符合国家议会常例第17(1)条。

  然而,拉扎利的动议被否决了,该动议由12名州议会议员讨论。

  与此同时,阿末也解释说,政府第五次不允许有针对性的紧急公积金提款,因为它是回应有保障人民福祉的能力。

  “如果我们想要受欢迎,就让我们批准所有的提款,只要取出5500令吉或3300令吉,直到它(账户)空了。但是这个政府是有责任的。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不允许他说。

  Dewan Negara公司ntinues明天。——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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