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对儿童的特别保护

2025-04-26 07:59来源:本站

  

  亲爱的PAO,

  我有个哥哥住在省里。他有一个年幼的儿子,每次他开车去城里看我和我们的父母时,他都会和他一起去。然而,我担心的是他们每次开车旅行都担心我侄子的安全。我觉得我的侄子太小了,没有一个合适的儿童座椅来确保他坐在他们车的副驾驶座位上。正因为如此,我想知道菲律宾是否有法律保护车内儿童的安全。我以前在国外生活过,我知道其他国家需要为儿童安排特殊的座位。我们菲律宾有类似的法律吗?我希望你能给我们一个建议布特。

  柄

  亲爱的柄,

  为了回答您的问题,我们将参考共和国法案(RA) 11229,即机动车辆儿童安全法案。这项法律是根据国家的政策通过的,即根据联合国接受的国际标准,促进在机动车辆上使用儿童约束系统,以保证婴儿和儿童的安全和福利,使其免受与交通有关的伤害和死亡。(RA 11229,第2节)根据本法:

  “第四节。机动车强制使用儿童约束系统。有盖车辆的驾驶员在发动机运转时,没有在儿童约束系统中妥善保护儿童,或在任何道路、街道或高速公路上运送儿童,除非儿童身高至少150厘米或59英寸,并使用普通安全带妥善保护。”(第4节,同上;强调供应)

  根据这项法律,儿童被定义为12岁及以下的任何人。(第3(b)条,同上)从这项法律中可以看出,低于上述年龄和体型的儿童乘坐正在行驶的机动车是违法的,除非他们安装了儿童约束系统。本法所述的儿童约束系统是指能够容纳儿童乘员处于坐姿或仰卧姿势的装置,其设计目的是通过限制儿童身体的活动来减少在车辆碰撞或突然减速时对佩戴者的伤害风险。(第3(h)条,同上)

  必须指出的是,儿童所需的儿童约束系统不得低于标准,必须符合贸易和工业部根据可接受的国际标准制定的标准,包括联合国条例44和联合国条例129。(第6节,同上)因此,儿童约束系统的类型必须由DTI认可的制造商批准或来自制造商。

  RA 11229的实施规则和条例(IRR)承认儿童约束系统的要求不适用的情况,例如在涉及儿童的医疗紧急情况和交通部与卫生部协商后确定的其他类似情况下。[《税务条例》第11229条第3条第6(c)节的内部审查]

  《第11229号法令》规定,如果司机在没有必要的儿童约束系统的情况下运输法律规定的儿童,第一次犯罪的罚款为1 000比索;第二次违例,罚款两千比索;第三次及以后违规者,罚款5000比索,吊销驾驶执照一年。

  考虑到这一点,你的兄弟必须确定他的儿子是否仍然被视为一个孩子,根据RA 11229的定义。在肯定的情况下,他应该确保他的儿子在每次乘坐车辆时都有适当的儿童约束系统,以确保孩子的安全。否则,他可能会因违反第11229条而受到刑事检控。

  我们希望我们能回答你的疑问。这个建议完全是基于你方所叙述的事实和我们对此的理解。当其他事实被改变或阐述时,我们的观点可能会发生变化。

  编者按:《亲爱的PAO》是公共检察官办公室的每日专栏。阿科斯塔局长的问题可发送至[电子邮件]保护)

一物网声明: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