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月29日——今天,一名男子在aykeroh地方法院对两年前诽谤马六甲中央私人有限公司主席、马六甲Mufti和马六甲Yang Dipertua Negeri的指控拒不认罪。
53岁的阿卜杜勒·拉扎克·奥斯曼(Abdul Razak Osman)被指控通过TikTok账户@othmanhamidjunior的所有者于2022年11月21日下午3点30分在WhatsApp群中上传的TikTok视频犯下了这一罪行。
这名兼职工人是根据《刑法》第500条被起诉的,该条规定,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两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而有之。
副检察长Farah Nabihah Sofian建议将保释金定为7,000令吉,但阿卜杜勒·拉扎克的律师K Shareveen申请降低保释金。
裁判官Sharda Shienha Mohd Suleiman决定以一名保释金3500令吉保释,并定于3月14日开庭审理此案。——马来西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