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理由是,这名女孩在被指控的罪行发生后三个月内没有向警方投诉普林,因此诉讼时效已过。
在针对普林斯的诉讼中,检察官指控普林斯于2018年4月25日在曼谷丁当区将一名15岁以上但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从父母身边带走,意图对其进行性虐待。
普林斯辩称自己无罪。
法院裁定,普林斯当时在17岁女孩实习期间的行为表明他确实猥亵了她。
然而,法院的理由是,由于该女孩在事件发生后三个月内没有向警方提出申诉,根据《刑事案件程序法》第39(6)条,诉讼时效已过。
结果,法院驳回了对普林斯猥亵未成年人的指控。
检察官还指控普林斯犯有更严重的罪名,即从父母身边带走15岁以上但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意图猥亵她。
法院也宣判普林无罪。
法院的理由是,在普林斯提出将实习生送到她的公寓后,他的司机开着一辆面包车,普林斯直接把女孩送到了承诺的目的地,尽管他确实在途中猥亵了女孩。
法院指出,在女孩被骚扰后感到害怕后,普林斯还应女孩的要求允许她离开了面包车。结果,Prinn被判无罪,他强迫女孩离开她的父母。
判决书宣读后,普林斯面无表情地离开了法庭,也没有对记者讲话。
早些时候,这名17岁的女孩说,她之所以早些时候提出指控,是因为她害怕似乎有政治影响力的普林斯。她说,在看到其他几名女性出面对他提出性虐待指控后,她决定提起诉讼。
普林斯此前在三起案件中被定罪,在另一起案件中被无罪释放,而清迈法院正在审理另一起案件。
南曼谷刑事法院此前因性侵上流社会人物Thanat thanakit - amway的前妻“Anna”而判处Prinn四年监禁。法院还命令Prinn向该女子支付200万泰铢的赔偿金。
南曼谷法院还在另外两起性侵案件中判定普林有罪,分别判处他两年和两年零八个月监禁,但在另一起案件中判他无罪。
普林斯在上诉期间获得保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