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家银行(SBV)发布了一份通知,指导《反洗钱防治法》的某些条款。
该文件规定了评估报告实体洗钱风险的标准和方法;管理洗钱风险并根据客户的洗钱风险等级对其进行分类的过程;以及反洗钱的内部规定。
它还规定报告高价值交易和可疑交易,电子货币转账交易;电子数据报告的表格和截止日期。
通知称,举报实体必须向负责反洗钱活动的机构提交报告,其中包括涉及电子转账交易的个人信息,如果交易等于或超过VN?500百万(21,097美元)。
该通知还明确规定了个人交易超过VN?500百万但不需要向国家机构报告的情况。
与此同时,该通知还规定了不需要向国家机构报告的电子货币转账交易,包括使用借记卡、信用卡或预付卡支付商品和服务的汇款;金融机构之间的交易,发起方和受益人都是金融机构。- - - - - -接受
资讯来源:http://www.scpka.com/info/show/87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