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震惊的消息需要回应。让我们禁止弩。对于三名妇女在赫特福德郡疑似弓弩袭击中丧生的可怕消息,这种反应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工党新任安全国务部长丹·贾维斯表示,政府将“逐步”审查是否需要制定新的法律来规范弩的所有权。
这种反应是可以理解的,但也是错误的。长期以来,英国一直通过条件反射式的立法来回应最近的愤怒。但这种草率的立法往往会招致遗憾。
这方面的经典例子是1991年约翰·梅杰政府通过的《危险狗法案》,该法案禁止饲养四种特定品种的狗。该法案的通过是为了应对一系列致命的狗袭击事件。
呼声越来越高,“必须做点什么,现在就做。”政客们听到了愤怒,于是采取了行动。但人们几乎普遍认为,它是无效的。关于这只或那只狗是否属于特定品种,一直存在着无休止的争论。
而且,没有人感到困惑的是,致命的狗袭击事件仍在继续。对该法案无效的政治回应并不是质疑它的价值,而是呼吁禁止更多品种的狗,比如去年被列入禁止名单的XL Bully。令人惊讶的是,这项新禁令漏洞百出。
与目前对弓弩的恐慌更为相似的是对1996年邓布兰(Dunblane)大屠杀的反应。16名学生和一名老师在苏格兰小镇被谋杀,这是英国历史上最严重的大规模枪击事件。当时的保守党政府的反应是禁止所有现代手枪,除了最小口径的样品。工党也不甘落后,表示这些也应该被禁止——在1997年托尼?布莱尔(Tony Blair)以压倒性优势获胜后,立法迅速通过,以填补这一“漏洞”。
那些反对手枪禁令的人不仅在他们的论点上是错误的,而且在道德上应该受到谴责。毕竟,当孩子们被谋杀时,谁可能反对镇压呢?那些认为这样的立法只会意味着未来唯一拥有手枪的人恰恰是那些不应该拥有手枪的人——罪犯——的人被大声制止了。
英国现在拥有所有民主国家中最严格的枪支法律。然而,枪支犯罪仍然存在。
有没有人认为,如果禁止使用弩,那些意图制造伤害的人就找不到其他工具了?英国是一个被过度治理的国家。我们真的需要进一步的禁令吗?这些禁令可能对阻止未来的犯罪无效?